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卡2转10境外旅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绿卡2转10境外旅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美国绿卡转美国公民身份需要每年至少在美国待6个月以上的时间吗?
很多朋友可能从不同的渠道听到过‘绿卡不能在美国境外超过六个月’的不同说法。按照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如果美国永久居民一次离境(我们在这里特别强调‘一次’)超过六个月,那么从他获得美永久居民身分那天起到他这次出境前所有累计的在美连续居住时间,就会被他这次出境超过六个月的行为被中断了。下面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某先生于2010年10月1日获得绿卡,在获得绿卡后持续在美国居住至此,已累计两年在美连续居住的时间,直到2013年10月1日。他在2013年10月2日离开美国返回中国大陆,直到2014年4月3日返回美国,离境为六个月零一天。本来他可以在2015年6月1日起申请入籍,但由于他的这次离境超过六个月,那么他2015年6月1日就不能申请入籍,因为他在不能满足在美国持续住满五年的要求。他在美国持续居住五年的连续性被他这次的大陆之行中断了。因此,他从2010年10月1日到2013年10月2日在美所有的连续居住时间被wiped out (擦掉了)。他的在美连续居住时间只能从2014年4月3日那天开始重新计算。直到他再次积累了四年零九个月在美连续居住的时间后,他才能申请入籍。我总结了以下几条:第一,‘连续在美居住时间’这一概念在此是与入籍有关。如果你不想入籍,大可不必‘斤斤计较’。第二,美国的移民法不是不通人性的。短期(一次不超过三个月左右)离境是允许的。短期离境也不会wiped out你的在美连续居住时间,所以不会推迟你的入籍时间。第三,一年有两次离境,每次不超过两到三个月,即使把本年离境的时间加起来超过了六月,一般也不会wipe out先前积累的在美持续居住时间。但是我要特别提醒的是,即使你不想入籍,但在离境前没有办理回美证,而在境外持续滞留六个月以上的人,再次入境时,很可能被海关人员以你有‘非移民倾向’而没收的绿卡,并把其送进递解程序。希望我的解释能回答你心中的疑问。总之,在你入籍之前,尽量不要长期离境,也不要在一年内多次短期离境。
是的,起码是六个月以上,只要在五年中有一次在美国以外的地方超过六个月
那以前的记录就全不算了,从你再次进美国境开始,重新计算
最后,说一句,美国公民不是转的,是考的
你考上了,才能“转“成美国公民!
绿卡持有者能否邀请同学来美旅游探亲?
不是直系亲属的还是不行的,很难拿到签证。但是可以申请旅游商务签证,不过需要资金证明和房产证明。
2、旅游签证(B-2)的资金证明要求是能够cover在美国逗留期间所有的费用,表明自己可以负担所用费用,一般要求是工资单,银行存款证明,房子不能当钱,只能出示房产证(要有自己的名字),证明在国内的联系,并且需要表姐的邀请信。
可以,但是建议你不要。如果只是办理旅游千万不要告诉你有国外朋友、亲戚,这样拒签很高的,而且办理更麻烦。
除非你的美国朋友要有一定的影响力或知名度可能会对审核有帮助。去美国的签证审核比较麻烦。
美国签证只要还是要证明经济基础,建议提供个人的房产证、收入等证明越多越好。
在面谈中诚实是非常重要的,错误引导,说谎/或者出示相关虚***材料都可能导致永久拒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卡2转10境外旅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卡2转10境外旅游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