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境外旅游协议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境外旅游协议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高龄老人报团出游,旅行社可以要求子女签“免责协议”吗?你怎么看?

高龄老人报团出游旅行社可以要求子女签“免责协议”吗?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需要分两个层面进行回答

【法律法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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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和旅游法均为有对老年人或是其他年龄结构及职业人群的出游限定,即18周岁以上任何年龄段的人包括老年人都享用选择旅行社出游的权利,并且是在无差别条件限制情况下的选择权。

作为旅游线路产品服务提供者的旅行社,针对不同的线路产品可以做出哪些线路适合什么样的群体出行的服务提示,并且也有权利向适合产品及服务的特定人群签约提供服务,而对于不适合的群体不签约即可。

根据旅游法第五条的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且在标准版的旅游合同里均有“游客健康信息调查表”需要签约游客自行填写,但绝大部分游客尤其是老年游客并不真正了解自己的真实健康情况,往往随意填写或者直接空白,在旅游过程中突发疾病或者其他原因诱发疾病(尤其是之前未知或未发过的疾病),这样就会使旅行社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于是几乎所有的旅行社在经过若干次实践过程中受到的法律课程教育,达成了空前一致:遵照法律规定,你有选择买的权利,我也有不卖的权利;70岁以上老年人一律不予接待,当然话语会比我说的委婉很多,结果一样。于是有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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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层面】

老年人参加旅行团出游是刚需,旅行社为避免风险不得已一刀切统一不予接待。庞大的市场需求总要满足,于是有了一个“免责协议”这样的中间件(对不起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字眼),作为旅游签约双方的平衡。从法律角度看不合规,但实际上几乎没有老年游客能够在签约前向旅行社提供适合参团出游的健康证明(哪一个医疗机构能出具?),所以游客方先有不足,旅行社也就顺应地把“免责协议”作为有效的风险规避程序坚持下来了。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的意见是:不合规,但合理。你如果觉得不合规不合理,就不要签,结果就是不签约不参团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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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

我自己的父母也是七十岁以上老人,我自己带他们参加自己旅行社的团队出游一样得签“免责协议”,并且是多多少少看在自己也是员工的身份上的。

这种情况我们接触的比较多,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1、一般旅行社都要求出游子女为高领老人签订免责协议,因为老年人毕竟年事已高,身体情况不如年轻人,子女同意老年人出游,旅行社会提前告知一些风险,这个是合理的,不然那个旅行社都不会收。

2、一般旅行社都会为高领老人购买高额的旅游保险,为高领老人推荐一些适合身体情况的旅游线路,如果是出镜可能还需要购买SOS境外救援险,这个险种一般都是个人承担。

3、旅行中如果出现意外,根据***的情况都会按照旅游法来处理,如果免责条款中有与旅游法相违背的地方也不会有效,所以可以放心签。

4、一般老人出行旅行社都会特别照顾,不过作为老人和子女也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情况,毕竟身体是自己的,旅行社也不是什么事都会全负责。不是旅行社的失职和责任造成的情况旅行社也不会陪也没有法律责任。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境外旅游协议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境外旅游协议书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