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境外旅游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境外旅游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解除旅游服务合同的旅游者,能否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为什么?
受疫情影响,国家已经要求旅行社,饭店全额退还客户的押金和缴款,所以已收取的费用是可以退还的。但是要综合考虑,其中还有很多因素,如果是国内游旅行社应该全部退款。
但是出境游如果不能全额退款也属于正常情况,因为旅行社有可能提前定了境外的饭店,住宿,国外没有受疫情影响,不可能全额退款的,所以这部分需要和旅行社协商。
以上原因属于个人观点,大家有别的想法可以评论区留言。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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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可以提出要求退还因未出行而交纳的部分费用.旅游合同中,游客是甲方,旅行社是乙方,乙方因客观不可抗拒原因没履行条约,所以甲方提出退款为正当要求,但是根据合约条款,因不可抗力,以及旅***为的特殊性,旅行社根据具体条约内容,已经产生并且损失的,证实后,可以退还游客部分费用,原因如下图,望互相能理解.
目前针对一个问题有个时间点,1月24国家宣布暂停国内旅游,陆续航空公司,铁道部,发布了可以退票,且不收损失。游客在出游前会和旅行社签订一份旅游合同,根据合同上的条款,疫情是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产生部分损失由游客承担。1月23号之前国家没有出台政策,所以游客会相应承担部分损失。涉及到出境游的团队,尤其是包机团,受目前疫情影响,一方面没有复工,另一方面涉及到国外的酒店、交通,大部分团队没有得到解决,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还需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您好,我是一名旅游从业者,以我们公司目前对这类团队的处理方式,这个回答我在前几天的同类问题中也做过一次回答。可以给您一个考虑.
第一,根据旅游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团队取消,旅行社扣除已经支付给航空公司,地接社,酒店等各个环节的费用之后将余款退回给游客。这样的处理方式看似合理,实际上游客的损失是最大的,就以今年春节因为疫情导致取消的团队来说,出境游的组团社可以说到目前为止一分钱都没退回来,全都冻结在了航空公司,酒店,车队等供应商那里,要退款遥遥无期,而旅行社作为一个中间商,没有能力垫付这么巨额的款项。
第二,接上一段话,旅行社已经付出去的团费,因为疫情原因被冻结了,但是虽然退不回来,却可以跟各方面去争取延期使用,就以我们公司为例,目前的措施是除了签证费(团队签证所需费用各地使领馆已经收取,不会退费,这是明确的)之外,其余的费用可以无损延期使用,就是您报后面的同类团只需要重新支付签证费即可。这是对游客的经济伤害最小的处理方式。
旅游环节的各方面供应商也在承受着巨大的成本压力,如果他们把全部费用退回则会迅速面临经济危机,甚至倒闭。能够无损延期已经承受了巨大的风险,希望供求双方都能理智面对,共同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式。
希望我的描述能给您一个指导方向。
这个问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旅部》下发的通知解决。
2020年1月24日出团的国内旅游,按照不可抗力可以退费,并且可以申请全款退费,但是1月24日前退1月24号及以后出发的旅游团不得要求旅行社全款退费,因为国家没有出文件,所以只能按照依据合同违约责任退费;
1月27日及以后出发的出境旅游,按照不可抗力也是可以退费的,但是国际航班、国外酒店一般不受国内旅游法约束,所有旅行社只能向***人申请退费,没有损失是最好结果,如果有损失,旅行社必须提供损失证明。
综上所述,本次***疫情,旅行社是可以退费的,只是退费多少问题,如果有损失旅行社必须出具损失证明,并退余款。本次疫情退款周期预计三个月左右,大本分退款需要国家允许旅行社复工才可以处理。
特别提示,不可抗力,旅行社不得截留所谓旅行社利润。因为不可抗力是各自承担各自损失,如有问题可以相互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投诉国家旅游局12301。
出国劳务期满回国机票不给买到什么部门***?
如果您在出国劳务期满后,雇主拒绝提供回国机票或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您可以考虑向以下部门或机构提出投诉或寻求帮助:
1. 劳动监察部门: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雇主是否违反劳动法进行调查,并协助解决劳动***。
2. 劳动仲裁委员会:如果您与雇主之间的***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他们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仲裁,裁决雇主应该承担的责任和赔偿。
3. 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如果您的出国劳务是通过正规的移民管理部门或经纪机构进行的,可以向国家移民管理部门投诉,他们可以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
4. ***:如果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提***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国内旅游碰到强制购物的旅游团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做为一名苦逼的导游,真心奉劝各位[_a***_]报低价,更加不要给自己的父母报低价团,出去玩,那绝不是孝敬他们,是让他们受罪。本来购物作为旅游的6大要素之一,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当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去到不同的地方自然会有想买一点当地特产的需求。
什么购物团是很正常的甚至可以说是比较纯粹的旅游,而纯玩团反到会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
所以这里我们需要搞清楚两个概念,购物团≠不等于低价团。真正搞坏旅游市场,让导游和游客都成为受害者的是低价团。大家可以留意一下,每一次旅游业曝光出来,什么强迫购物,导游骂游客,导游在车站甩团只类的几乎都是低价团。目前在国内会发生强迫购物的旅游团,清一色的绝对是购物团,因为旅游社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免费请人出来旅游。旅行社在赌,购物店也在赌,赌客人会买东西。一个五天行程的团可能购物店就有8个,这就是所谓的低价旅行团,而正常的旅行团一个五天的行程的话最多只会有一到两个购物店。
以低价团最严重的香港澳门游为例,正常的港澳三天游,从深圳出发的团体,团费要高达2000~3000左右。而低价团有多恐怖,从外省过来包来回路费,港澳5天可能只有几百块,有的甚至不用钱还送东西。
回到主题,当我们碰到强制购物的时候,应该怎么办。首先和气一点,不要太激动,摸着良心心想想自己是什么情况,1:自己不知道这种情况,第一次出来受别人骗贪便宜以为天上真的会掉馅饼。2:知道是低价购物团,就是出来占便宜的!只要和和气气,可能有些导游会说话很难听,只要不发生冲突就不会怎么样的。不要明明是出来占便宜的,还一副受害者的样子,比谁都凶。
最后愿世间没有万恶的低价团。远离低价团***有责。
很多人出去旅游,还会有贪便宜的想法,觉得花便宜的钱也能出去玩得很开心,但是如今旅游环境都是比较公开透明的。基本上可以理解为一分钱一分货。你愿意交的团费多少,决定了你游玩的整体质量。
去年雪乡的旅行团闹得沸沸扬扬,不仅影响了游客体验,也把雪乡的旅游口碑搞臭了。好好的旅游目的地,变成了大家认为专坑人的景点。
还有今年桂林八块钱的旅游团也是在网络上曝光得很热烈,最终双方都没捞到好处。
现如今很多人出去旅游,都想吃好玩好,但还想便宜优惠有惊喜,天上怎么会掉馅饼这么好的事情呢?
回归正题,我们报团出去旅游的时候,遇到强制购物的时候怎么处理?
首先不要有贪图便宜的心里,出去旅游度假,该花钱的地方还得花钱,不要只想免费获得而不愿意花钱。
然后报团的时候要留意合同细节,包含旅游景点,餐饮,住宿的安排,要看是否有购物的环节,也要咨询是否必须要购物。
我一个老战友,跟三亚的旅游团出去玩三天,团费才一百多,还包括了景点门票和住宿以及大交通。可在购物的时候,他也一样去逛,去看商品,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购买。
当然,因为他比较低调,也不说话,导游也没为难他,只说大家随意。
所以跟低价团出去旅游的时候,如果不愿意购物,那么要配合导游进商店,他们最起码要算进店人数的费用。
首先,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你不贪小便宜去报那些明显“有诈”的低价游旅行团,就很难有机会碰到强制购物的情况,我就从来没遇到过。
既然你报了这样的低价旅行团,事先就应该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有可能是会碰到强制购物的情况的。
别说你没有心理准备,现在什么物价水平你难道心里没数吗?几百块钱供你吃供你玩,旅行社难道是慈善机构啊?就算是慈善机构,你也不是需要被社会救助的弱势人群啊。
万一遇到强制购物的情况,也请你先冷静,别一副无辜可怜、好像什么都不知道的“受害者”模样,大家都是有脑子的成年人,这种低级的戏码就不用演了。
如果你想息事宁人,当场可以先挑自己有用的东西买一些,不要正面跟导游起冲突,等旅行结束之后再去进行投诉,要是遇到了导游无端进行人身攻击、辱骂等行为,你可以保留证据,寻求相关管理部门或者媒体的帮助啊(我是不太建议直接进行网上曝光的,因为这也算是一种侵权行为了)。
总之,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千万不要“姑息养奸”,事后一定要投诉到底,让旅行社和导游都受到相应的处罚。相信只有消费者都有了强烈的***意识,才能最终让国内旅行团的这种不正之风得到缓解。
不然,该宰的依然宰,该忍的依然忍,这样的行业乱相就会一直持续下去,病入膏肓,久疾成癌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境外旅游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境外旅游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