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境外旅游意外死亡补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境外旅游意外死亡补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出国务工工伤死亡如何赔偿是按国外的工资赔还是国内赔?
这个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包括国家***和驻大使馆。国与国合作,人是第一劳动力,以人为本保护对象,不管是国内国外用工单位,以国界为标准,不是以国籍。比如在国内用人出了工伤问题,国内负责,国外用人出了工伤问题,国外***负责。在完成任务,必须保证劳工工资,工伤,待遇都要圆满句号回国,因为你没有外国国籍不能久留的。劳力钱如果数目巨大,中国大使馆协助汇款汇回国,兑换国与国的国币都是大使馆负责人也是任务之一工作。
国外受工伤能不能得到有效赔偿?
一、如果你的公司在国外,但是你所受的伤是在公司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的伤,如果在当地的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以后,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要求公司和社保部门进行相应的赔偿;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国公民在国外意外死亡后,家属会得到国家赔偿吗?
谢邀。
不会获得国家赔偿。
所谓国家赔偿,就是指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发生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有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组成,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法律规定范围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法律规定范围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而公民在出国过程中出现意外死亡,导致其死亡的原因不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造成的,而是死于意外,因此没有权利要求国家赔偿,国家也没有义务赔偿。
国家赔偿的赔偿金所有权属于全体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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