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境外旅游险zfb退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境外旅游险zfb退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解除旅游服务合同的旅游者,能否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为什么?
这个问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旅部》下发的通知解决。
2020年1月24日出团的国内旅游,按照不可抗力可以退费,并且可以申请全款退费,但是1月24日前退1月24号及以后出发的旅游团不得要求旅行社全款退费,因为国家没有出文件,所以只能按照依据合同违约责任退费;
1月27日及以后出发的出境旅游,按照不可抗力也是可以退费的,但是国际航班、国外酒店一般不受国内旅游法约束,所有旅行社只能向***人申请退费,没有损失是最好结果,如果有损失,旅行社必须提供损失证明。
综上所述,本次***疫情,旅行社是可以退费的,只是退费多少问题,如果有损失旅行社必须出具损失证明,并退余款。本次疫情退款周期预计三个月左右,大本分退款需要国家允许旅行社复工才可以处理。
特别提示,不可抗力,旅行社不得截留所谓旅行社利润。因为不可抗力是各自承担各自损失,如有问题可以相互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投诉国家旅游局12301。
疫情期间,好多行业都收到了影响,一线的工作人员正在辛勤的付出,我们首先要响应国家号召,等疫情结束。然后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解决一些事情,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旅游公司当时应该会签一份合同,看看合同上是怎么说明的,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也应该特殊的对待,用特殊的处理方式来处理,得到一个双赢的结果
涉疫旅游投诉的三种主要处理方式。一是变更旅游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旅行社和旅游者可在合理范围内变更旅游合同,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出行,并对包括费用支付在内的相关条款作出新的约定,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二是解除旅游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旅游合同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款退还旅游者;三是旅游投诉调解不成的,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游者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讼。
因疫解除旅游合同的退费原则。一是旅游企业应当在扣除实际支出且无法挽回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二是国内游应按照国家或省市交通、旅游等部门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以及按照天型旅游平台企业以及景点景区已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 三是出境游应按照相关目的地国或地区已宣布的退费政策
进行退。对目的地国或地区尚未出台退费政策的出境游产品,旅游企业应尽力协调地接社和履行***人进行退费;四是旅游企业对于不能退返的费用,应提供明确的支出且不可退还费用的证明材料,确保旅游者的知情权;五是对于涉案金额投诉难以达成一致的,建议游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退团退费***;六是旅游企业有义务接待游客咨询,并作好解释工作。
关于因疫解除旅游合同的退费时间。一是旅游企业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安排退费;二是因疫停工的旅游企业应按照当地***要求,复工后尽快安排办理退费。
您好,我是一名旅游从业者,以我们公司目前对这类团队的处理方式,这个回答我在前几天的同类问题中也做过一次回答。可以给您一个考虑.
第一,根据旅游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团队取消,旅行社扣除已经支付给航空公司,地接社,酒店等各个环节的费用之后将余款退回给游客。这样的处理方式看似合理,实际上游客的损失是最大的,就以今年春节因为疫情导致取消的团队来说,出境游的组团社可以说到目前为止一分钱都没退回来,全都冻结在了航空公司,酒店,车队等供应商那里,要退款遥遥无期,而旅行社作为一个中间商,没有能力垫付这么巨额的款项。
第二,接上一段话,旅行社已经付出去的团费,因为疫情原因被冻结了,但是虽然退不回来,却可以跟各方面去争取延期使用,就以我们公司为例,目前的措施是除了签证费(团队签证所需费用各地使领馆已经收取,不会退费,这是明确的)之外,其余的费用可以无损延期使用,就是您报后面的同类团只需要重新支付签证费即可。这是对游客的经济伤害最小的处理方式。
旅游环节的各方面供应商也在承受着巨大的成本压力,如果他们把全部费用退回则会迅速面临经济危机,甚至倒闭。能够无损延期已经承受了巨大的风险,希望供求双方都能理智面对,共同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式。
希望我的描述能给您一个指导方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境外旅游险zfb退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境外旅游险zfb退保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